榆林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除本人外,提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签订5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所需费用。

  (2)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除本人外,提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公积金):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2)在本市无住房需租房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可提取,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

  (3)享受城镇低保的。

  (4)个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公积金,合计不超过1年内自付医疗费用。

  3、全部提取的情形: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死亡、离休、退休、出国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贷款政策

  1、申请条件:

  (1) 本市户口或居住证。

  (2)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

  (3) 最近5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正在装修住房的。

  (4) 异地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首付限制:不低于总价30%。

  3、贷款额度:

  (1)单笔最高50万元。

  (2)不高于购房总价80%。

  4、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不超过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