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周鹏华 彭江涛)罔顾国家法律私造枪支,还常常拿出炫耀,近日这位年过六旬的老汉,被丹凤县公安机关抓捕。

  日前,丹凤县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村年逾六旬的老汉陈某制造了一支火药枪,威力巨大,陈某常常酒后拿出来炫耀,弄得周围邻居担惊受怕。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陈某住处进行检查,在其卧室枕头下发现一支疑似“枪支”和数十发木工用的“射钉弹”。当晚,民警即将陈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面对违法事实,陈某百般抵赖,始终认为自己制造的不是枪支,是用来打鸟的玩具。在查清违法事实后,民警依法对疑似“枪支”予以扣押。

  后经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鉴定,陈某自制的“玩具”属于枪支,且威力较大,属于自制火药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近日,陈某被丹凤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