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凯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被处罚款13万元。 

  据悉,西安凯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璟台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房管局公示并处罚。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