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有这样一位西安女子,自称父亲给她留下了一笔巨额财产,但她却用这笔钱,亲手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公诉人:“那你吸毒的经济来源是从哪来的呢?”公诉人:“那你吸毒的经济来源是从哪来的呢?”

  被告人 董某某:“是我父亲去世给我留下的钱。”

  公诉人:“你没有工作是不是?”

  被告人 董某某:“嗯,是的。”

  公诉人:“你父亲给你留了大概多少钱?”

  被告人 董某某:“200万元。”

  家住在西安市碑林区的54岁女子董某某,说她父亲是在建筑公司工作。父亲过世后给她留下了200万元,但由于自己从2006年开始沾染上毒品后,这笔钱就变成了毒资。

被告人 董某某:“一周吸两到三次毒品,一周就是吸一克左右。”被告人 董某某:“一周吸两到三次毒品,一周就是吸一克左右。”

  审判长:“吸毒后的症状是什么样的呢?”

  被告人 董某某:“头脑昏得很,头重脚轻的感觉。”

  可即便如此,没有工作赋闲在家的董某某还是不断的吸食毒品海洛因,而且不仅自己吸食,她还把买来的毒品,再次贩卖给同小区的吸毒人员。

  公诉人:“在西安市碑林区市建一公司家属院小高层5楼东户的家中,向吸毒人员梁某贩卖了价值100元的毒品海洛因,约重0.1克。”

  就这样,董某某在2017年的11月中旬便先后五次,在她的家里向吸毒人员贩卖了毒品海洛因,但最终却在一天下午,被辖区派出所的民警给逮了个正着。

  公诉人:“当场从被告人董某某上衣口袋内查获了毒品海洛因一袋,净重19.3199克,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其中海洛因含量为37.3%。”

  除此以外,民警还查获了一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晶状物品,以及一些吸毒工具。

  今天上午坐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告席上的董某某,就因为这一连串贩毒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公诉机关的指控。但是董某某及其辩护律师,却对相关事实和证据提出了异议,案件也将择日进行宣判。

  公诉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告人董某某,应当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进行量刑。”

说完了董某某,咱们再来聊聊眼前张某某的故事。说完了董某某,咱们再来聊聊眼前张某某的故事。

  张某某今年53岁,已经是法庭上的老面孔了。有过两次盗窃前科,出狱后又不知悔改,又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

  公诉人:“被告人张某某在西安市新城区万寿南路一零一街坊7号楼楼下向吸毒人员温某,贩卖一小包毒品,并收取了300元现金。”

  可是刚刚交易完,就被民警给抓了,经查张某某贩卖的是毒品海洛因,净重0.4665克。”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法官 冯敏敏:“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明天就是626国际禁毒日了,还是要再敲敲警钟,毒品对人的身体和神经系统都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而且毒品犯罪也是国家法律严厉打击的,所以一定要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