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9月13日,咸阳市纪委监委官网通报了两起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其中,伙同他人刀捅渭城法院院长夫妻的渭城区法院党组成员董虓被双开并撤职。另一案例系咸阳市质监局一科长张秦宁,该张因谩骂踢打局长,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咸阳市纪委监委发布的通报显示,2018年5月3日5时许,渭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董虓伙同王某某闯入被害人渭城区法院院长苏某家中,与苏某发生口角,后持刀将苏某和其妻刘某捅伤,构成苏某重伤一级,刘某轻伤二级。2018年5月3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董虓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5月4日对其依法刑事拘留。(新闻回顾:咸阳一法院院长及妻子家中被刺伤,犯罪嫌疑人竟是……)

  经秦都区检察院批准,秦都公安分局于2018年6月2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执行逮捕。董虓身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触犯国家法律。经2018年6月6日渭城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董虓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法撤销董虓渭城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另外,上述通报还发布了另一起案件,亦有下属伤害上级领导情节。2018年5月28日上午,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稽查科科长张秦宁在市质监局会议上,因对局考核制度不满,言语顶撞局长,并不顾劝阻,谩骂踢打局长,严重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被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于2018年6月15日给予警告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2018年9月6日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秦宁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通报要求,咸阳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以上案例为反面教材,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