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葛兰)两男子声称解冻民族资产需要成立银行,拿着圣旨、大清金条、9983亿美元的对账单和债券等道具,骗取银行行长转款100万元,多次索要,仅索要回9.5万元。一审宣判后,两男子上诉,昨日,西安中院二审开庭。
一审莲湖区法院查明,2015年7月,临潼某局退休干部杜某与西安一家银行行长刘某联系后,刘某到北京与杜某见面。在北京,杜某同内蒙古一男子张某一起,向刘某宣传投资开发“民族资产”,国家给予不同等级奖励,成立大中华海外投资银行等虚假事业,并向刘某展示假造的中华民国债券、黄金等物,骗取刘某信任,先后两次骗取其人民币100万元。同年8月17日,在刘某一再索要下,杜某转账归还9.5万元。
莲湖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9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今年8月,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8万元;未追回的赃款78.5万元继续追缴,追缴后发还刘某,已扣押、冻结的财物发还刘某。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昨日,西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张某供述的内容与一审时差别较大,称自己持有的都是清朝及民国遗留的资产,他是继承人,没有故意隐瞒的情形,并认为刘某是自愿“借款”,他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张某说,20多年前,家族的老人拿了一些东西说起“民族资产解冻”一事,让他帮忙跑跑。其名下对账单上的9000多亿美元,也是“组织上的人”通过手机发给他的。
在辩论阶段,张某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称他所说的都是客观存在的。辩护律师也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非法占有”,认为仅是民间借贷纠纷。杜某则承认有罪,称自己对此事过于痴迷,也投入了大量资金,表示后悔,对不起亲朋,对不起刘某,愿意配合还款。其辩护律师提出一审量刑过重等方面辩护意见。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