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这两天有网友发微博称自己的朋友在西安北绕城上开车时,突然发现一名初中生样子的人骑自行车,由于来不及反应,与自行车发生了碰撞,所幸骑自行车的孩子只受到了皮外伤。但是交警部门表示,骑自行车上高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通过网友发布的微博得知,当时事发时间为3月24号晚上7点多,发帖网友的朋友驾车行驶在西安北绕城内环方向时,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个骑自行 车的人,由于车速较快和对面车辆远光的关系,车辆没能及时避开与之相撞,所幸骑自行车的孩子受伤并不严重。目前事故正在辖区交警部门的调查中。
西安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西柞中队民警杨辉:高速公路车速比较快,驾驶员不容易察觉这些低速行驶的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 员受伤甚至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严禁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以及时速低于时速70公里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交警表示,驾驶非机动车辆上高速的情况还比较少见,相比之下行人通行穿越高速的情况会更常见一些,一些高速路段沿线附近会有一些村庄,虽然这些地方都会设置下穿隧道或者天桥供行人通行,但不少人图一时方便,便选择翻越护栏,横穿高速路。
西安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西柞中队民警杨辉:还有一些村民在春季春暖花开的时节,好多野菜生长,跑到高速公路沿线去挖野菜,这样会给自己以及驾驶员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我们也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文明出行、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