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 今年9月中旬,安康市国土局一干部龚某酒后在安康城区大桥路某酒店附近因挪车与人起纠纷。 民警到现场处理时,龚某却趁民警不备逃脱,警方随即跟进,将龚某在一楼房内控制。此后,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网友转帖不断。

  历经3个月,该事件终有结果。12月14日,公安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副队长汪建安介绍,经检测,龚某血液酒精检测值为110.5mg/ml。结合调取的其它旁证,确定龚某系醉酒驾车。

  “近期,相关法律文书将向龚某送达。”汪建安称,“经研究决定,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考虑到龚某醉酒驾驶未造成其它后果且其开车距离较短,故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汪建安称,警方将对龚某进行行政处罚,吊销其驾驶证。龚某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龚某是安康市不动产登记局一名干部。该局系安康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单位。

  12月13日,安康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李青云称,他们一直未接到龚某违纪情况的报告,也未接到公安机关对龚某的处罚决定书,“也不好对龚某是否涉嫌违纪开展调查或查处。”

  李青云还称,今年9月,他看到有关舆情后就及时与安康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马某联系,并通过马某向当事人龚某询问了有关情况。

  “但是龚某称,他当时好像未喝酒驾车。”李青云向记者转述马某给他回复的话。

  此前,记者曾向马某了解是否掌握龚某涉嫌酒驾情况时,马某以“8小时工作时间外他无法监管”为由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