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君鹏)前两天,西安市法制办发布《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提出: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草案)》提出:经营服务场所的负责人应当对经营服务场所内的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管理,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在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义务。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劝阻义务的,任何人均有权举报、投诉。

  西安市民:“我觉得这个事很必要,有进步但是还是有提高的空间。”

  西安市民:“比如餐厅,老板可能会想到我这来就餐,我强制你不能在这抽烟,会不会对顾客有影响,或者顾客在这里的心情就不好。”

  西安市民:“有的公共场所劝阻的力度还是有待加强的。”

  草案中还明确提到:每年5月31日所在星期为西安市控制吸烟宣传周,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记者:“如果停一天你能做到吗?”

  西安市民:“可以。”

  西安市民:“如果有禁烟场所,上面写禁止吸烟的话,我想我是不会抽烟的。”

  而除了以往的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外,草案还将中小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室外区域、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都纳入到全面禁止吸烟的范围。

  如果您也对这个草案有建议或者意见,可以在11月26号之前,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西安市法制办进行反映。

  1。信件可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编710007;

  2。电子邮件发至xafzbfgc@@163.com;

  3。传真发至029-8678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