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莲湖法院 闫东 

  今年,莲湖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与交警莲湖大队联合下发了《关于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实施意见(试行)》,由交警部门配合全力查扣被执行人涉案机动车辆。6月13日,莲湖法院执行局向交警莲湖大队报送了第一批17辆“老赖”车辆的信息。

  与这批车辆信息一并向交警莲湖大队提供、出具的还有协助锁定、扣押车辆的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交警莲湖大队将上述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并在办理定期检验、审验、交通执勤执法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扣押并通知莲湖法院。只要“老赖”在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开车上路,车辆一经发现,立即会被交警查扣,随即通知法院,执行局应急查控组将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办理涉案车辆扣押移交手续。实现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涉案车辆的应查尽查,应控尽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