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宇强 陕西传媒网记者 黄香梅)元旦春节将至,12月19日,咸阳市纪委一次性对外公布了2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严防违纪行为发生。

  被通报的22起典型案件中,当事人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文书等。比如,秦都区双照办李都村党支部书记陈民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泾阳县兴隆镇太和村党支部书记王成信,村委会主任徐进玲,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村文书李治国违规发放津补贴,王成信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

  除“村官”外,饮改水管理站、种子站等平常不太为外界关注的“小单位”,也在此次通报案件中占了4席。如泾阳县饮改水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牛高公车私用;彬县大佛寺石窟管理处主任孙彬荣违规公款吃喝;彬县种子站副站长兼拜家河农场场长刘志华违规公款吃喝;彬县太峪镇财政所所长韩宏民违反公务接待规定。

  此次被通报当事人,也有少数为学校负责人。如秦都区马庄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陈会军办公室面积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原县中山街幼儿园园长王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

  梳理此次通报的22起典型案件记者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反公务接待、违规挪用资金、公车私用、办公室面积超标、贪污集体财产等,其中前三项问题占比均较高。

  通报显示,违规违纪的22起案件当事人,均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记过、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不等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