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 之前,我们的节目报道过西安高新警方摧毁的一个内部还分工明确的“沙霸”犯罪团伙,他们在西安南郊的五个小区对正在装修的群众多次进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违法活动。今天(12月19日),这起案件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今年的10月13号,这起案件就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席上的12名被告人都是这个团伙中的骨干成员,这个团伙的头目就是这个东北籍男子张某。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张某、梁某、赵某等12人长期盘踞在西安高新区,在2012年1月,团伙头目张某注册成立了公司,并且雇用梁某赵某等人,形成了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组织。

  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组织头目被告人张某为扩大社会影响、确立强势地位、采用成立公司,招聘员工等一些合法形式,制造依法成立、依法管理的假象,为组织成员统一购买服装、配备对讲机,发放工资,奖励,从而去掩盖公司的非法目的和内容,先后在西安南郊多个小区内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而张某的也涉及多个罪名。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力三年,并处没收财产四百万元,罚金五十五万元。”

  其余的十一名被告人,因在这个组织中的分工不同,根据他们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不同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十三年又六个月等不等的刑罚。主审这起案件的法官李国良介绍,这起案件属于典型的“一队四霸”的案件,而被告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法官李国良:“张某等人还在南郊多个小区,强卖强买砂石,垄断建材生意,也就是咱们老百姓平时所俗称的沙霸,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自10年到15年短短五年时间,该组织总共取得收入2000余万元,其中仅管理费一项收入,就达4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