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毅伟)12月19日,省卫计委下发《关于继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通知》,决定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
根据目前基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实际情况和广大群众需求,经请示省人大法工委同意,决定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委)要加强协调,精心指导,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办证政策和程序,做好办证的各项服务工作,真正方便群众。今后,凡是符合办证条件的,可随时申请办证,避免出现扎堆办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