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渭南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王永升失职案。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王永升在带队参加安全警示现场会活动期间,其下属工作人员驾驶120特种车辆到温泉洗浴,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王永升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5年2月12日,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临渭区官路镇蔺家村党支部书记刘英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刘英峰借乔迁新居,收受与其有工作关系的下属人员礼金56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2月16日,给予刘英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如数退还。

  3.韩城市水务局调研员杨润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杨润康在兼任陈村水库项目办负责人期间,违规领取兼职报酬36000元。2015年1月19日,给予杨润康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所得已如数收缴。

  4.华阴市岳庙办卫峪管区张城村村委会主任吕永利贪污案。吕永利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手段,侵吞土地补偿款17754.21元,严重违法违纪。2015年6月15日,给予吕永利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华县莲花寺镇民政干部李百灵违纪案。李百灵在莲花寺镇民政站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向群众发放的56份补贴存折长期滞留自己手中,贪污社区人员工资10800元。李百灵还违规兼职取酬31200元。2015年3月12日,给予李百灵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潼关县安监局局长王轩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王轩铭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3月16日,给予王轩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大荔县朝邑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副主任向茂军受贿案。向茂军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与其有工作关系的下属人员礼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2月16日,给予向茂军党内警告处分。

  8.澄城县国税局韦庄税务分局局长窦新印失职案。窦新印在任国税局韦庄税务分局局长期间,对单位管理不严,导致2014年12月11日下午,上班期间无一人在岗,造成不良影响。给予窦新印党内警告处分。

  9.合阳县扶贫办干部刘天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刘天民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5300元,在与自己有公务关系的村账务中报销。2015年6月15日,给予刘天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餐费如数退还。

  10.蒲城县城关镇维稳中心主任李方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李方辉为其儿子违规操办“完灯宴”,违规收取单位同事礼金3700元。2015年5月11日,给予李方辉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如数退还。

  11.富平县刘集镇北甫村党支部书记刘展开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刘展开在担任北甫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取群众宅基地占用费9.36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6月4日,给予刘展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白水县西固镇副镇长刘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2015年2月18日(除夕),刘伟在值班期间,公车私用,走亲访友,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6月15日,给予刘伟行政警告处分。

  13.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第二执法大队违规执法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二大队5名协管员违规巡查执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2015年1月17日,给予综合执法局局长许靖晖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大队长杨锡红行政撤职处分降至科员。

  14.经开区龙背镇政府副镇长胡义军受贿案。胡义军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的村组索取好处费。2015年1月17日,给予胡义军留党察看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至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