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李锋 记者李波)7月9日,宝塔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名男子因索要工资未果在黄蒿湾嘉丰国际28号楼顶欲跳楼自杀。接到指令后,宝塔派出所所长刘劲波立刻 指派教导员贾伟、副所长余建勋带领民警抵达现场,并及时与消防大队、巡警大队等单位联动处置。经过民警与宝塔区政府及桥沟镇政府干部、消防大队消防员等相 继对尹某进行劝说,终于将其(尹某,男,1963年6月17日生,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太平村人)成功劝说下楼。

  经协调,尹某与承建方如数结算了劳动报酬。因尹某跳楼一事造成多人围观,致使嘉丰国际工地无法正常施工,长达两小时,派出所依法对尹某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