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立)近日,咸阳市秦都区双照街办大王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大王村在新村建设和村民安置过程中,个别人利用手中权力涉嫌侵占村集体利益。

  村民反映村领导私自售房

  大王新村建设始于2012年,当时咸阳市启动修建城西快速干道项目,在大王村征地,一些村民房屋被拆迁,另有一部分村民持有庄基地批复等待安置。经大王村委会和双照街办研究通过,上报秦都区政府获得批准,决定在该村村东统一修建大王新村,建设期限为18个月。

  2013年7月15日,大王村成立了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大王新村建设工程4万余平方米,为了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向村民承诺对建筑单位实行招投标、但在实施过程中,这项承诺并未兑现。

  据 该村村民反映,大王新村建设竣工后,共建成81套住房,安置户58户,剩余23套住房闲置。个别村领导不经村民同意,以每户两层楼40万元、三层楼50万 元不等的价位向外出售,在“售房协议”上没有加盖“大王村村委会”的公章,而是违规加盖“村党支部”的章子,所卖庄基和房屋获利几百万元,钱没有上缴村集 体账户,涉嫌被人侵占挪用。

  记者在双照街办采访时,街办张副主任告诉记者,针对大王新村存在的问题,双照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由街办纪委、 统筹办、土地办组成的4人调查小组,经过调查核实,大王新村所剩房屋11户,3户至今闲置,已经出售了8户,经办人没有向街办汇报获得街办同意,所出售庄 基(房屋)获得的钱款,据说是用于新村的基础建设。对于违规出售庄基,双照国土所和秦都区国土局土地执法大队已做过处理。但不管出自什么理由都不许对集体 庄基进行买卖,责令将出售的庄基地全部收回。

  村支书违规售庄基受处分

  关于村民反映新村建设施工队没有资质问题,张副 主任回答说,经调查核实,在大王新村建设的三支工队中,只有一家有资质,另外两家确实没有资质。当时主要是为了赶工期,让拆迁户尽快回迁入住,至于工程质 量,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委派村监委会的人监管,以便得到村民的认可。

  大王新村私自出售庄基、房屋,作为新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大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军柱没有召开村委会、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没有获得双照街办同意擅自行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 年5月21日,经双照街办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军柱党内警告处分。对于已经售出的8户庄基必须收回交还给村集体并退款。截至目前,8家外来购买庄基户只有 2户办了退房手续,其余6户并没有退还庄基。而对于村民反映强烈的私自卖房问题,双照街办的调查人员并没有提及。

  6月2日下午,记者将所掌握的情况向咸阳市秦都区纪委做了通报,区纪委表示将督促双照街办彻底调查此事,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