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全方位提升开放水平
按照“内引外联、东进西拓、南下北上”的思路,全面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加快建立开放型市场经济新体制,培育全面开放竞争新优势,推动更高水平“引进来”和“走出去”,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第五十九章 塑造开放新格局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向东:深化与韩国各领域合作,建设韩国在我国内陆最大的产业聚集区,积极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业合作。向西:加强与中亚各国在能源资源、装备制造、商贸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并延伸至欧洲,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向南:深化与港澳台、东盟地区在金融、旅游、新兴产业等领域合作,加强与非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在现代农业、资源开发等领域合作,全面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向北:开展与蒙古、俄罗斯等国家的合作交往。
深化毗邻省份合作。主动融入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依托关中平原城市群,加强与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太原等城市群的合作,共建以西安、郑州、太原为支撑的黄河秦晋豫协同发展区、呼包银榆能源经济区、汉江生态经济带。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区互惠合作,积极开展与福建省的交流合作,巩固提升陕苏、陕津合作水平,促进西藏阿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十章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
依托关中历史人文、交通区位、科教人才等优势,辐射带动陕北、陕南联动发展,将陕西板块建设成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构建“陆空数字”三条丝绸之路大通道,推动航空港、陆港联动发展,建设国际交通通信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建立中亚教育培训基地,着力建设科教合作中心。加快中俄丝绸之路创新园、陕韩中小企业园建设,打造丝绸之路最具活力的产业合作中心。办好“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打造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交流合作示范区。
第六十一章 发挥开发区开放引领作用
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改造,促进与所依托行政区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引领机制创新与产业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优化整合。鼓励各级开发区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30个主导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国际合作产业园区。鼓励开发区建立跨区域联动发展机制,支持国家级高新区托管省内其他开发区。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职能,加快去行政化步伐,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和管理开发区,推动园区建设管理企业化、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