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稳妥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综合改革。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创新村民议事形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完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

  第五十五章 健全统一市场体系

  完善现代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

  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体制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制度体制和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各类市场交易平台。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县两级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建设,支持省煤炭交易中心发展,支持西部股权交易中心业务创新,提升陕西省技术交易大市场服务功能,技术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

  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对宅基地的完整用益物权。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登记调查办法,建立覆盖全省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

  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加快推进能源、交通运输、环境、医疗、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价格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气、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继续推进大用户直供电、直供气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