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面对天价彩礼,我们束手无策了吗?

  28岁的礼泉小伙小翼要结婚了,他除了高兴,还有很多无奈和郁闷:为了结婚,他们家花了27万元。这对以卖苹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来说,相当于10年的收入。(2月14日《华商报》)

  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小翼甜蜜中杂以苦闷,不是没有原因。因为他的父母都是农民,家里收入以卖苹果为主。以他们家果园每年的收入除去成本,利润也就两三万元。而按照女方要求在西安买一套房子,交首付十几万元,加上一辆车和协商后由10万降到6万元的彩礼,至少得27万,这是他们家10年的收入。所以,他的家人得先成为“债务人”,才能换来他的“新郎”身份。如此,不苦闷还能欢欣若狂吗?说成“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恐怕更加准确一些。

  小翼面临的情况,不惟礼泉,不惟陕西,在全国也是屡见不鲜十分普遍。比如地处安徽北部的砀山农村,彩礼从三年前的两万元到现在的十五万元,再加上楼房三十万,小车十万,还有小彩礼五万,三金两万,结婚照一万,喜宴两万……加起来不低于六十万。这种沉重的负担,已经有闹出人命的悲剧。

  彩礼节节攀升,不外乎几个原因:首先是出现“妻荒”。如今农村青年人大都外出打工,但却面临进难于融入城市,退又回不了农村的尴尬。其中的女青年,自然更绝少有返回农村生活的愿望。于是客观上造成农村男青年择偶空间的逼仄。“物以稀为贵”几乎是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彩礼抬升甚至秒升,就是容易理解的了。

  其次是攀比。当彩礼成为风气,你要十万,我要八万就没面子。于是暗地较劲,乃至形成恶性竞争。于是“随大流”式的攀比之风,就让礼金一路狂飙直冲云霄。这时女方如果再有颜值、职业、学历等等优势,彩礼还会层层加码。

  再次是不良文化的误导。民间的彩礼,总能找到一些美丽的修饰。初次见面男方要送女方一万元见面礼,因为这是“万里挑一”。彩礼讲究万张5元钞票,千张百元大钞,50元的钞票撒满一地,因为寓意“万紫千红一片绿”。你看,这该是多么的喜庆。至于“一动不动、稳如泰山”(动指汽车,不动指房子),是不是真能换来婚姻的稳定,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毋需回避,如今这种风气已然已愈刮愈烈,成为一种社会公害,甚至成为农民一夜返贫的缘由。对此,老百姓确实没有办法,而法律也显得疲软无力。因为,虽然《婚姻法》明文禁止买卖婚姻,彩礼就是一种变相的买卖,但是往往又因“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谁会诉诸法律,诉诸了就意味着婚事的终结。所以法律仅具有引导的价值,极少判例的示范。

  真的就束手无策了吗?恐怕不应该吧。农村的基层政权,首先要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因为他们对此现象耳闻目睹、观察最清,最应该主动行动起来。以往一些村子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对红白酒宴加以规范,为什么不能对彩礼作出限制呢?当然,这不是一村一乡的问题,需要更大范围地呼应,否则难以进行下去。总而言之,政府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在杜绝“天价彩礼”上不止宣传,还要有干预的制度与措施。再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也是政府的天职。

  文/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