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备结婚,苏先生的儿子与女友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新房,登记房产证时写上两人的名字。最后婚没结成,男方退还了女方的购房款,但要把房产证上女方的名字去掉,就得掏好几万元的税费。这让苏先生大为不解。
苏先生告诉记者,一年半以前,他的儿子处了一个女朋友,起初双方很谈得来,就考虑到婚房,于是,双方共同出资,在北郊一小区花近70万元购买了一套新房,其中,女方支付了1/5左右的房款。在登记房产证姓名时,男方为表现自己的诚意,把女方的名字加了上去。
不过,相处了一年多,双方觉得还是不合适,决定和平分手。男方退还了女方购房的款项,并且双方签署“协议”,女方同意房产证上,把自己的名字去掉,并愿意配合办理此事。本来苏先生以为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安心了,不过,最近房产证快要办理下来了,他去一咨询,高额的税吓了他一跳。
“西安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对我说,我们要想把名字去掉,就得交3%的契税,5.6%的交易税(经核实为营业税),和1%土地税(经核实为个人所得税),一共将近10%,这笔钱可是好几万呀!”一周前,苏先生去西安市房管局咨询政策时,工作人员的回答超出了他的心理预期。他说:“我们的行为并不是倒卖二手房,就是自买自住,并不是商业行为,要是我卖了挣钱了,给国家上税那很正常,可我们没有买卖啊。”所以他认为,这笔税费他们不应该交。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房屋登记簿》(房产证)是所有权唯一的合法凭证,如果登记的两人没有婚姻关系,那么就是双方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其中一方如果放弃所有权,只能通过交易或者赠予的方式给他人,这就会产生税费。还有一种方式是放弃所有权,税费是不产生了,但所有权就会归国家。
在仔细听完苏先生儿子的事情后,工作人员说,房产证上的男女双方并没有婚姻关系,而是自然人,并且女方曾出资购买了一部分房屋所有权,那么现阶段男方把这部分钱给了女方,实际上就是购买了女方拥有的那部分所有权,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就是交易,就要交税。
工作人员还解释,如若房产证上男女双方是婚姻关系,不离婚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增减姓名,不收税费,只收取80元工本费。即便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放弃产权的,房产证增减姓名也不收费。本报记者张亮 实习生王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