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朋举 实习生 陈卓珂)日前,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入围省财政厅、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审核公 布的2014年度第一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按税法规定,2014年度企业通过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赠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在年度里利润 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的捐赠符合相关税法规定的,也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 会成立于2011年,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我省唯一授权使用希望工程的公益机构,近年来已累计接受各类物资捐助近4000余万元,捐建希望小学、希望 卫生室、希望音乐教室、希望电脑教室等120个,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9081名,为贫困学子提供3000个爱心助学岗位,资助370多名贫困家庭先心病患 儿完成手术治疗,并设立首个省级青少年公益项目创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