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安康讯 (记者 毛明博)8月1日,安康一男子哈某用捡来的政府通行证在汉滨区人大门前违停的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8月8日,哈某来到汉滨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后,对其错误行为向社会道歉。

  8月6日,汉滨区监察委将“陕Gxx653”车主哈某冒用汉滨区政府通行证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汉滨分局。随后,汉滨公安城管大队根据指派,对此展开调查,但因哈某当时不在安康,民警无法联系到哈某。8月7日,当办案民警再次拨打电话后,哈某按要求已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哈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他使用印有汉滨区政府及晏坝镇字样的政府通行证是今年6月在安康城区后张岭一处坡道上所捡,主要是为求停车“方便”,所以就将该通行证放在车上,并且用修正液(将该通行证)改动了1个字母和2个数字。”

  经公安机关调查,哈某系汉滨区人,48岁,从事装修工作,所使用车辆“陕Gxx653”系其私家车。

  汉滨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教导员寇志敏介绍,经询问,哈某已将该通行证销毁。“该通行证属出入单位凭证,不属于国家机关颁发的法定证件且该证已过期。”

  办案民警称,经查,哈某未用该通行证在汉滨区政府停过车。目前,民警已对哈某批评教育,哈某也通过媒体向社会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