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汉中讯(韩璐记者陈卫平)日前,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东大街派出所在检查某校外培训机构时,发现一名保安非法着制式警服、使用警用标识,遂将其依法行政拘留。 

  7月18日,东大街派出所在辖区北大街天汉大厦三楼高新前景外国语培训学校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校一名保安非法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识,遂将该保安朱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朱某被汉台区保安公司安排在汉台四中南校工作,假期在高新前景外国语培训学校兼职。他交代了自己的警服为几年前在保安公司配发,肩章、警号等警用标识是自己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朱某被汉台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收缴其制式警服、警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