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为切实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近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沿街单位卫生间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城市沿街单位内部卫生间免费对外开放。

  宝鸡沿街单位内部卫生间免费对外开放

  《通知》要求,按照方便群众、政府监督和“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宝鸡市的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等社会服务单位(部队等涉密单位除外)卫生间应当在对外服务时间内免费向市民开放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或无故停用,不得拒绝为市民提供服务。由社会服务单位自行组织管理,并接受属地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开放范围包括宝鸡市区行政事业服务单位、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宾馆、医疗机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集贸市场、车站、加油(气)站、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单位卫生间均列入对外开放的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带头先行 不得随意停用

  宝鸡沿街单位内部卫生间免费对外开放标准要求,行政事业服务单位要带头先行,凡具备条件的单位由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设置醒目导厕牌,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方便市民群众如厕。

  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厕位,景区、高速公路加油站、公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公交首末站等窗口服务单位的卫生间,必须达到国家二类以上公厕标准。

  对外开放卫生间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卫生保洁和设施维护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属行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对外开放卫生间不得向公众收费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进行阻拦,不得随意停用。对外开放单位卫生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所在单位对外办公(服务)时间。

  对外开放的沿街单位内部卫生间要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和卫生间设施完好,卫生间的标识标牌由宝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作,由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辖区(街道)负责安装,标识标牌设置须醒目、符合相关标准,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安装适当的内部指引标志。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先行先试做好表率,确保单位公厕免费开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