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自2017年7月起,省环保厅正式发布全省13个市(区)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7月,13个市(区)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商洛、安康、汉中、宝鸡、咸阳、杨凌、榆林、铜川、渭南、延安、西安、西咸新区、韩城;1至7月,13个市(区)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商洛、安康、汉中、宝鸡、咸阳、榆林、杨凌、韩城、铜川、延安、渭南、西安、西咸新区。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规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我省于2016年7月制定了《陕西省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当年第四季度开始试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今年第二季度,参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省环保厅正式印发了《陕西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我省公布的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信息,包括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13个市(区)当月排名名单和累计月份排名名单。同时,公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包括13个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当月环比上月改善排名名单。(记者 康传义 通讯员 王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