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生活中不小心冒犯了陌生人,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赶紧说声抱歉,争取获得对方谅解。男子张某却一言不合就动起了手,硬生生把芝麻大的小事激化成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近日,张某被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7年8月15日晚上8点,张某骑摩托车载妻子行至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西口时随地吐痰,不慎将口水溅到了路人小飞的脸上。在引得对方抱怨之后不但没有道歉,反而称:“我头后边又没有长眼睛,我怎么知道后边有人。”

  小飞听到这话随口骂了一句想走,没想到被张某从车上跳下来一顿拳打脚踢。小飞一开始没有动手,但张某最后掐住了他的脖子,他不得不与其扭打在一起。最终小飞受伤,于是报了警。

  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于近日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