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13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将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2020年要全面实现省级统筹,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好基础。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体情况来看,运行较为平稳,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就业多样化、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地区间抚养比差距扩大,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的问题日益严重。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对基金进行适度调剂。 

  游钧表示,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在不增加社会整体负担和不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实现财政负担可控,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通知》明确,一是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二是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三是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四是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

  《通知》指出,要健全保障措施,确保制度顺利实施。一是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二是强化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违规支出。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情况列入省级政府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查询系统、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监控系统以及全国共享的中央数据库。 

  游钧表示,近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各类人员的全面覆盖,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17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53亿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2.58亿人、离退休人员9454万人;2017年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万亿元。据新华社

  今年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23元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我省6月6日印发的《关于落实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今年中央和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共计23元。 

  《通知》明确指出,国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5元。陕西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杨若飞说:“按照中央和我省的调整,今年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23元。”杨若飞介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领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139,基础养老金为中央、省、市财政补贴,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也就是说,个人账户累计额度越高,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就会提高。为此,去年我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选择300元档次缴费,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成员参保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此次调整后,西安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165元。 

  近年来,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2007年,我省在宝鸡开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随后在全国推广。2011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2012年达到制度、人群的全覆盖,比全国统一建立这一制度提前了两年。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733.46万,参保率达到99.59%,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467.16万。这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后,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达到136元。《通知》要求,各市区要抓紧做好提髙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落实工作,不得擅自冲减省、市、县2017年底前已经提高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