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试试看能不能取出来钱”。这是犯罪嫌疑人颜某归案后说的第一句话。

  11月11日,西安铁路公安处新丰镇站派出所副所长黄欣在值班时接到李某报案,称其在附近的银行自助取款机取钱后,忘了拔银行卡,结果卡里2000元人民币被别人取走。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银行调取相关资料,仔细排查取证,发现颜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1月12日6时将颜某抓获归案。

  57岁的颜某有正式工作,据他交代,他也不缺钱,就是当时见钱眼开,准备在自助取款机上取钱时,看到屏幕上显示继续交易,他就一步步操作,结果自助取款机就吐出来2000元,他顺手就把这钱放进了自己的腰包。一时贪念心存侥幸,让颜某后悔不已。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本报记者宋雨晁阳通讯员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