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锦)三秦都市报记者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截至11月6日13时,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25,属于重度污染水平,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经环保、气象部门及省、市有关专家联合会商,11月6日西安市受西南暖湿气流及山前堆积效应影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6日夜间起受偏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好转。预测6日夜间到7日白天环境空气质量将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短时局地将有出现重度污染的可能。

  按照中央及我省关于预警等级划分的规定,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6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指导市民按照污染等级合理使用专用防护口罩,对空气净化器使用进行规范明确;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第一梯队的医院名单。

  建议公众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形势,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