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子筹备婚礼期间,原配妻子在家中保险箱里,无意间发现,资产丰厚的丈夫结识建材女销售员,两人互生情愫,产生婚外恋,并出手阔绰,将一套高档住宅合同更名给了女销售员。倍感“屈辱”的妻子,与丈夫离了婚,并起诉前夫和其情人讨要房屋。

  给儿操办婚礼 发现丈夫出轨

  王林(男,化名)与陈丽(女,化名)系合法夫妻,婚后育有两子,均已成年。丈夫王林多年经商,是西安一家电缆公司的老总,资产丰厚;妻子陈丽,秀外慧中,是家里的贤内助。

  然而,就在筹备他们小儿子婚礼期间,陈丽无意间发现丈夫王林隐瞒自己在外还有一处高档房产,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将这处房产协议赠与情人周萍(女,化名),并给周萍办理了房屋合同更名。

  出手阔绰 给情人送高档住宅

  原来,王林在业务往来中结识了某建材销售市场的员工周萍,一来二往,两人互生情愫,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在此期间,王林将朋友向其抵债的一套房屋更名赠与周萍。不仅如此,王林经常向周萍银行账户转款或直接给付现金。周萍从此辞去现有的工作。

  因原债务人与陈丽及王林系多年熟识的朋友,怕王林的赠与行为今后被陈丽知晓后另生事端,于是原债务人与王林和周萍签订房屋合同更名赠与协议,王林将该协议放在家中保险柜。然而就在小儿子结婚当日,陈丽开保险柜取红包时,无意间发现了这份协议。

  离婚后起诉丈夫

  将小儿子的婚礼匆匆办完后,陈丽便与王林摊牌,两人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

  因房子涉及第三人周萍的利益,陈丽便将王林与周萍同时起诉,请求法院确认王林过户更名赠与周萍的房屋行为无效。

  该案在开庭审理时,王林与周萍都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原配”陈丽的利益,请求法院调解。最后,他们都希望自行协商解决。8月28日七夕节当天,这起案件调解。法官了解到,周萍腾房后,王林与“原配”陈丽,都因考虑到两个孩子已成家立业,选择了重新在一起生活。

  西安未央法院民一庭法官林娜介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王林在与陈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王林赠与周萍房产,数额巨大,显然已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处理行为,侵犯了陈丽的财产权益。而周萍明知王林为有妇之夫,不但与王林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且借此取得王林与陈丽的夫妻共有财产,周萍主观上不属于善意,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本报记者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