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只因见财起意,正值花季的少女顺手牵羊盗窃他人财物,被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颜某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偏僻的山镇,自幼父母离异,她在姥姥家长大、上学,父母长年不在她身边。2015年2月,16岁的颜某与亲戚来到西安,后来颜某看到西安北郊某酒店招聘员工,就以“张某某”名义应聘。2015年6月5日,颜某被该酒店应聘到前台工作。当天下午2点左右,颜某看到一楼大厅和前台没人,迅速从酒店前台一个抽屉“拿”出一把钥匙,打开放现金的抽屉“拿”走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自己包里。下午5点左右,颜某如法炮制,又从另一抽屉偷走几千元钱,拿着包逃离酒店回到住处。
该店前台员工发现营业款被盗后当即报警,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2015年8月25日将颜某抓获,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公安机关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发现颜某已怀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但在取保期间颜某违反法律规定,逃回老家,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于2016年8月21日成功将颜某抓获,并将其逮捕。2017年2月4日,西安未央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审理了颜某盗窃案。考虑颜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又能积极退赔悔过,遂判处颜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