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西安市委第三轮巡视派出6个巡视组,采取“一托二”模式,对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市城改办共12个单位的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视。2017年3月1日至3月3日,市委巡视组陆续向各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

  对巡视中发现的12家单位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视组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市政公用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党建工作薄弱,“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织普遍不按期换届。对廉政风险点缺乏认真分析和有效防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漠。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规问题多发,违规转包分包、规避招投标、垄断工程设计、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违反“收支两条线”等问题突出,涉及金额巨大。“靠山吃山”,职工违规参股入股关联企业。议事制度建设滞后,一些重大事项会前酝酿不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运用不足,相互监督较弱,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问题突出。反“四风”常态化机制还未建立,2013年以来,市市政公用局及下属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补贴,公款吃喝、购买烟酒共计375万余元。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人防办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强,班子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会除学习文件、研究干部外,很少研究党建工作。人防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存在设计监理未招标、擅自增加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和投资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嫌利益输送;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督流于形式,普遍存在先建设后补办手续等问题。人防工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无依据,任性用权,有的减免比例达60%。个别项目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处理,几百万易地建设费多年无人追缴。班子干事创业劲头不足,推进人防改革步子没有迈开,缺乏担当精神,干部队伍团队意识较差,精神状态不佳,标准效率不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明显。

  市委第二巡视组

  2016年10月12日至12月15日,对市规划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缺少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约束。规划“重审批、轻监管”,导致出现违规违法建设行为。部分领导干部被任用为局下属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负责人后,长期占用机关和分局编制,不办理人事和工资调动手续,除在机关领取工资和津补贴外,还在下属单位重复领取薪酬。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对党员干部监督办法不多,红脸出汗的常态尚未形成。基层监督执纪力量薄弱,能力不强。界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与实际落实出入较大。作风建设动态监管机制跟不上,2014年政风行风测评排名靠后。存在用公款按月支付局部分领导住宅电话费、违规和超标准公务接待、个别干部外出培训趁机旅游等问题。

  2016年10月12日至12月15日,对市建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面对城乡建设管理主体多元化格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效解决多年高速发展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城市建设档案、城乡建设法制研究、建筑业、城市建设、装饰业等协会,出现多名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兼任法人、领取报酬的问题。有的重大事项存在凭经验主观判断或临时提议上会的现象。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个别批次处级干部任免不符合请示报告程序,个别批次科级领导干部任免简化程序。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监管不力,2014年以来,5人未如实填报个人持有的出国境证照。作风建设存在重前期安排,轻后期检查落实,动态监管机制跟不上等问题。

  市委第三巡视组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不到位,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城市精细化管理举措跟不上,城市管理理念和手段创新不够。个别基层单位违反规定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监督执纪存在宽和软问题,2013年以来,局纪检组共办结75件信访件,无一件自办案件。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党组会议记录中看不到研究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干部借调、交叉任职问题突出,28名科级以上干部在局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之间交叉任职、兼职取酬。公款旅游、公款购物、乱发津补贴,违规在基层单位报销费用等问题比较严重。2013、2014年,原市市容园林局在其下属单位长期借用车辆并违规报销车辆费、招待费、服装费等65.84万元。有的公务员拿着车补又在下属单位配备公车。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城改办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拆迁安置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基层城改工作存在虚报人数、弄虚作假等现象。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不规范。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自律意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擅自决定建设企业少交、缓交监管资金。掌握资金和项目审批权的干部长期不交流,存在廉政风险。党组议事制度不完善,临时动议多。研究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和大额资金议题少,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的问题。2015年未经充分论证,投资29.6万余元建设舆情监控系统,建成后一直未投入使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调研不深入,解决问题存在不愿担责、不想担当、遇事推诿等问题。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不大,一些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市委第四巡视组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安监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执法处罚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同责不同罚”、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对纪检工作支持重视不够,纪检机构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满足于“水过地皮湿”,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差距。程序性会议多,集思广益会议少,会前酝酿不充分,涉及安全事故定性等重要事项会前沟通不够,决策质量不高。个别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化,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特别是公车改革后,以打电话代替实地调研,用打电话代替现场指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挪用安全监管监察专项资金,违规发放奖金和福利26.09万元。2013年6月至8月间,使用安全协会资金违规报销旅游费用24.46万元。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交通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对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理解不深、跟进不及时,出租车行业积累多年、困扰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少数基层单位以行政会议取代党组织会议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由处务会议决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少,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存在漏洞,决策权力过于集中,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多发。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特别是针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滞后现状,过多强调客观困难,主动作为劲头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普遍。局下属9家事业单位中,7家存在违规滥发津补贴、福利和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等问题。维修处违规发放通讯补贴、津贴、奖金、实物等计67.71万元。运管处违规发放补贴、实物计70.50万元。

  市委第五巡视组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国土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研究解决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等重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不够,执行新一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到位,重争取用地指标、扩大融资规模,轻耕地保护、批后监管。土地资源紧缺与土地浪费的现象同时存在。执行政策不严格,2014年局机关在土地检测监测、土地调查、办公用品采购中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或未在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货单位采购,涉及资金842万元。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出让、宅基地审批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未按规定停发3名事业单位人员在羁押和服刑期间的工资。长期与迈普公司不脱钩,垄断勘测业务,以此收费,通过迈普公司支付机关干部福利、旅游、购发(送)商业预付卡等费用。近3年来,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分县局等11家单位,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477万元、奖金523万元。一些班子成员存在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等问题。

  2016年10月12日至12月15日,对市环保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环保工程建设招标不规范,设备采购违反有关规定。环评把关不严,未批先建,批而不管,擅自改变环评报告时有发生。2016年长安、阎良分局发生监测数据造假的违法问题,造成恶劣影响。部分分县局将环保行业协会作为转移收费和处罚资金的工具和“小金库”。市局在区县分局机关内自设机构和科级领导岗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存在违规越级提拔和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直接考察任职问题。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区县分局之间人员混岗严重。环保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进展缓慢。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超范围在市局机关发放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共计35.89万元。

  市委第六巡视组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房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解决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企业改革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不够到位,国企改革没能迈出新步伐,下属企业市场竞争力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有些干部“以房谋私、靠房吃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存在“高举轻打、大事化小”现象。“三重一大”未严格纳入党组议事规则当中,除人事任免外,其他重大问题基本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有些干部作风不实,工作出现失误,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个别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利用职权谋取好处,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钱物问题突出。2013年6月至2015年,市房管局下属单位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不完全统计有410余万元。

  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15日,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岗双责”落得不实,有些领导干部单纯从业务角度思考、衡量和部署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对资金归集、提取、调拨和放贷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运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落实有效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在核审、审批环节和业务往来中,存在重复开户违规缴存公积金、已拥有住房却按无房户为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少数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违规使用公车、参加吃请聚餐、收受礼品购物卡等问题仍有发生。

  市委巡视组分别向12家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2家单位要在两个月内通过市委巡视办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同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秦都市报记者 李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