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振海记者郑伊琛实习生李唯靓)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关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给予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了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采取兼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也可以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离开现工作岗位自主创办企业。突出权益保障。规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期限不超过3年,3年内保留与单位的人事关系,暂停履行聘用合同。离岗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离岗专业技术人员与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离岗期间发生工伤的,由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离岗期满,专业技术人员返回单位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将其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等级岗位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