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钟楼盘道查处违规限行车辆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自本月15日6时起,西安市启动了机动车限行20%的应急响应措施。通过对15日—18日连续4天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数据分析,机动车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限行前下降约17.5%。

  记者从西安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约255万辆。按排放标准划分,国Ⅲ(不含)以下汽车约32万辆,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约208万辆。

  据测算,西安市机动车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约32万吨。汽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约31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24.5万吨,碳氢化合物(HC)2.5万吨,氮氧化物(NOX)3.8万吨,细颗粒物(PM)0.2万吨。据2015年我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表明,机动车尾气对西安市PM2.5的贡献约为21.4%。

  按照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测算模型测算,18日对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后,机动车四项主要污染物每天排放量减少约148吨。其中:一氧化碳(CO)约116吨,碳氢化合物(HC)约12吨,氮氧化物(NOX)约19吨,细颗粒物(PM)约1吨。由此测算,15日—18日限行期间,西安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减少各类污染物约590吨。本报记者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