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 (记者 徐旻禾)今日记者从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获悉,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启动两个月以来,市民领取现金奖励已过万元。

  自9月14日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各职能部门根据《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积极宣传推广、快速响应处理、扎实核实查处、耐心沟通解释和严格审查核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顺利开展,群众反映良好。同时,号召广大市民朋友踊跃参与,营造了治污减霾“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截至11月14日,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举报的事项已达到377件,其中有效举报197件,已由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查处办结,符合奖励条件发放奖励资金10200元。

  市民杨女士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凤城五路与文景路十字西侧快乐烧烤吧院内焚烧垃圾杂物,浓烟滚滚,气味刺鼻的现象。市城管局受理该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勘查,经调查,确有焚烧现象,市城管局已责令该店进行整改。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一项第3款的规定,向杨女士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焚烧垃圾行为照片)

  市民郭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纬二十八街盛龙广场南侧工地大部分土堆未覆盖防尘布。市建委受理该投诉后,向区建住局下发督办函并督促整改。经查该工地为方家村城改项目,区建住局对该工地责令整改,要求其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现已覆盖完成。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二项第3款的规定,向郭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200元。

 

  (方家村城改项目裸露黄土照片)

 

  (方家村城改项目整改后照片)

  市民何女士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车号为陕AHY815的机动车在太华路十字由南向北行驶时严重冒黑烟。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受理该举报后,由执法人员进行了查处。经检测,该车尾气排放超标,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在15日内维修复检,尾气排放达标后才能上路行驶。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一项第1款的规定,向何女士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陕AHY815机动车冒黑烟照片)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进入供暖季,加之雾霾天气频扰,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极为不利,身边的环境污染了,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每位市民都积极行动起来,举报身边的焚烧垃圾树叶、工地扬尘污染、冒黑烟车辆、燃煤烟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好。

  市民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登录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专栏;二是微信搜索添加“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公众号;三是向西安市治污减霾办来信举报(来信地址为: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市治污减霾办,邮编:710006。)。由于拍摄照片部分不清晰、违法主体不明确、违法事实描述不清,以及一些举报者没有留联系方式等,给执法人员后期查处造成困难。市治污减霾办提醒市民朋友在举报时,注意举报要素一定要齐全,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必须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发生时段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

 

  《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涵盖了机动车、垃圾清运、有机废气、拆迁工地、建设工地、各类堆场、餐饮油烟、夜市烧烤、燃煤污染、水源地保护、河道管理、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生物质及废弃物焚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等25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收到的有效举报事项,将按照职能分工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实与查处结果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西安市治污减霾办依据奖励办法作出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最高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