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喻涵)近期,有单位收到了一份名为《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汇款通知》的“红头文件”,右下角还盖着红色的“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字样的“公章”。乍一看,还真像回事。
昨天,“陕西公安”和“陕西消防”分别通过其官方微博就这份《通知》作出说明:有不法分子假借消防部门名义进行诈骗。他们大多通过推销教材、灭火器材,举办消防培训等几种方式行骗,并以不购买书籍或者不参加培训要进行处罚相要挟,严重损害消防部队形象。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单位提高警惕,如遇此类情况立即拨打96119核实或报警。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罗育律师介绍,“从这份文字看,他的确有存在诈骗的行为,但是没办法判断他骗了多少人、多少钱,所以就现有的文字看,不能按照诈骗罪来判处,只能进行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