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权钰玮 宝鸡台 党晓磊 郑海量)最近,宝鸡市民王健开车被一辆逆向行驶并且还闯红灯的摩托车给撞了,王健报警后,把驾驶员送医院,还帮忙垫付了1300余元的医药费。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是王健万万没有想到的。

  王健告诉记者,摩托车驾驶员名叫刘省权,有50多岁。由于事发时刘省权身上只有不到一百块钱,所以王健就先垫付了住院费用和检查费用,并且还陪着刘省权做完了全身检查。

  宝鸡市高新交警大队民警田社彬:“经过我们调查,这起事故完全是刘省泉负全责,刘省权一是闯红灯,闯禁行标志了,再一个就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9月5号,刘省泉的女儿和女婿为了表示感谢,专门找到了王健,送上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但那1300多元的医药费,对方却是只字不提。

  宝鸡市民王健:“从开始到最后这个事情结束,钱虽然是我垫付的,从常理说他应该还给我,因为没有我的责任,但是对方没有这个意思。”

  事情最后变成这个样子,那作为事故中的另一方,刘省权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他。

  记者:“对于他当时给您垫付的这个医药费,您现在有没有什么打算?比如说是还给他,还是准备怎么办?”

  刘省权:“垫付医药费,送到医院都是正确的。”

  记者:“那您现在有没有打算把这个医药费还给他?”

  刘省权:“因为他在这起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这个是我女儿跟他到交警队处理的,我也不太清楚。”

  每当记者询问刘省权是如何看待王健垫付医药费这一行为时,对方总是重复着一句话:他的做法是正确的。除此以外的问题,均是一再回避。随后记者又与刘省权的女婿取得了联系。

  记者:“现在咱们这边对于这笔医药费是准备怎么处理?”

  刘省权的女婿:“垫付医药费这个事情我还就不知道了。”

  当记者表示希望能和刘省权的女儿通话时,对方表示人不在。那么面对这样的伤者和家属,王健的这笔钱到底能不能拿回来呢?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新营:“在这件事情过程中,这个车主垫付的这个钱,可以在随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对车主进行相应返还,修车发生的费用,由于他(王健)无责,对方(刘省权)是全责,他可以请求对方全额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