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米鹏张文平记者田亮)嗜酒之人酒后丑态百出,本不稀奇,可是酒后行窃的就不多见了。咸阳一位有正当工作的成年男子,在跟朋友喝完酒后竟偷取他人车内财物,被发现后拒不归还,还挥拳打伤车主,盗窃变抢劫被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将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秦都区公安局渭阳西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孙某是一个有正当工作的人,5月15日晚上11点,他和朋友喝完酒准备回家,步行至咸阳汇通十字后,发现路边停放了一辆开着窗户的越野车,车内也没有人。此时的孙某竟然动起了邪念,借机潜入车中,从该车副驾驶的储物箱中寻得180余元现金。

  得手后的孙某,正准备下车逃离现场,不想与车主碰个正着,车主见状便上前阻拦,可没想到此时恼羞成怒的孙某竟然挥拳殴打车主。车主随行的父亲和弟弟见状迅速前来帮忙,将孙某摁倒在地后便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时,孙某手里仍然攥着那180多元钱。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在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虽然金额只有180多元,但其为抗拒归还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目前,孙某被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