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12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中,仍有6个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另有2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这6个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分别是宝鸡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榆林清水川工业集中区、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分别是西安国际港务区和韩城市经济开发区。

  对于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将如何处理?据了解,依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陕西省环保厅及各市、县环境保护局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上述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待整改完成后,经由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核实后才能予以解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