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丽莉陶颖)为营造欢庆的节日氛围达到促销目的,不少商家将店面装饰的花样百出,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提醒,节庆装饰2018年1月3日20时前需拆除。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各区城管部门尊重民俗,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对沿街商户装饰门柱、门廊和门头、设置圣诞树、人偶、悬挂彩旗、彩灯等节日装饰品以及在建筑物外立面、玻璃橱窗设置(喷涂)与节日有关的临时性标识、造型、字样、灯带等行为,采取告知其限期设置(从12月24日开始)、到期恢复原状(2018年1月3日20时前)的做法,原则上不强行拆除或实施处罚;对在建筑物顶部设置与节日有关的实体造型或建筑立面设置“价格墙”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外地游客的违规行为,继续实行首违免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