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记者 杨璐 杜鹏 宋佳霖)“路遇有人摔倒,到底帮不帮?”这可能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困惑,几天前,渭南市民辛先生停车救人,却被人误以为是肇事者,由此经历了一波三折。

  辛先生说,当天深夜,他驾车和妻子沿渭南城区解放路北段由北向南回家,途中看见车前方十多米外有人摔倒在马路中间,旁边还有辆电动自行车,于是辛先生将车停在旁边下来对这名昏迷者进行施救,没想到却引来麻烦。

  渭南市民辛先生:“我就下(车)来就打110,在我正打电话的(时候),从南边过来一辆白车停到跟前,下来(人)就指着我说,你把人撞了,我亲眼看见的,你先不要走。”

  路人:“你咋把人撞了呢。”

  辛先生:“我不知道,我是刚路过这。”

  行人:“路过啥路过,我刚在那看见你把人撞了。”

  辛先生妻子:“你是胡说八道呢。”

  辛先生说,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叫来120急救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交警勘察现场后,看了他手机视频并调取了他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渭南市民辛先生:“那个人诬陷我,让我有点太生气,当时当天晚上我回去都没有休息好。像这样类似的事,以后别人还敢不敢做?这就是我纠结的事。”

  交警综合视频画面和现场勘察情况后,第二天排除了辛先生肇事嫌疑,并对他见义勇为行为提出表扬。

  渭南临渭交警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民警文龙:“在现场我们并没有从自行车上找到任何受外力碰撞的痕迹,认定这起事故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为涉嫌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而在路面摔倒的单方交通事故。”

  渭南市民辛先生:“以后遇到这个事,我肯定是要做,毫不犹豫!咱不做亏心事,(就)不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