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王嘉毅) 近日,西安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明年1月1号起,西安市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各类车辆,须符合国Ⅴ排放标准要求。元旦后,对不符合国Ⅴ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将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消费者可以在车门内侧查看车辆铭牌,记录下“整车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a.gov.cn或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xaepb.gov.cn查询自己的车辆是否属于国Ⅴ标准。

  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通告按期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告知购车者。只要是在政策实施时间节点之前购买并上牌的国Ⅳ标准的车辆,都正常可以上路行驶。新标准实施后,二手的国Ⅳ车只能去未实施国Ⅴ标准的异地城市上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