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在商洛市柞水县对去年发生在当地的重大森林火灾造成8名救火群众死亡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37岁的上诉人杨申锋及30多名受害人亲属参加了庭审。

  经一审审理查明,去年3月21日,杨申锋因打牌与妻子发生争吵厮打后,购买了烟酒食品等,先来到父亲坟头喝酒,后又到附近竹园边干草地继续喝酒,醉酒后不听村民劝阻,用打火机点燃堆放在身边的枯竹,并叫嚷着不想活了扑向火中,后被人强行带离。

  然而,大火却迅速向山坡蔓延,附近上百名群众陆续上山扑火。下午5时,由于山坡风向突变,救火群众用来以火攻火烧隔离带的火,将8名村民烧伤,5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大火共造成63.7333公顷林地过火,柞水县人民政府共支付受伤人员医疗费635.97万元、8名遇难群众赔偿抚慰金410.7万元。

  2014年11月28日,商洛中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杨申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今天的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围绕杨申锋的行为究竟构成放火罪还是失火罪、8名救火群众的死亡是否与杨申锋点火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焦点,展开激烈辩论。

  自己不理智的一个举动却让8位村名搭上了性命,实在是太令人惋惜了!遇事冷静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