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拟从明年8月1日起禁止此类汽车进入三环内容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诸多质疑声音。7月24日下午,西安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做出说明。 

  时机是否成熟 

  市环保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淘汰老旧车,《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制定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以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 

  是否有法律依据 

  市环保局:法律依据有以下8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4)《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5)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政发[2018]16号); 

  (6)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试行)(市铁腕治霾办发[2018]7号); 

  (7)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铁腕治霾办发[2018]7号); 

  (8)西安市2018年柴油汽车排气污染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市铁腕治霾办发[2018]8号)。 

  是否要淘汰所有老旧车 

  市环保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中更新淘汰范围,本通告内所称的高排放老旧汽车主要包括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车和国二及以下的汽油车。按照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实施时间进行划分,即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因为国家在2008年8月1日之后不再生产和销售国二及以下的汽油车,在2013年7月1日之后不再生产和销售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车。 

  征求意见稿中禁限行车辆有多少 

  市环保局:目前,西安拥有的300多万车辆中,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约有16.2万辆,占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的5.4%;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约有11.5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的3.83%。禁限行这些车后,据测算可减少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共计6.8万吨。 

  是否有其他城市这么做 

  市环保局:北京市2017年8月21日,发布《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自2017年9月21日起,在六环路(含)内设立载货汽车低排放区,逐步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通行。 

  天津市2017年8月30日,发布《关于对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工作日在外环线以内通行。 

  给车主带来的损失谁来弥补 

  市环保局:将配套出台鼓励政策。根据《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西安市正在制定《西安市高排放老旧汽车淘汰补贴实施细则》,对高排放老旧汽车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和具体要求,按中央、省上规定对提前淘汰车主给予政府补贴,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本报记者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