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1018陕广新闻

  前不久,陕广新闻《有话好好说》节目关注了一件事,引发了众多听众和网友的关注。

  5月17号早上8点左右,有孕在身的刘女士,从家里骑自行车去上班,经过西安市鱼斗路时,与后方驶来的一辆奥迪车发生擦碰,刘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白色奥迪轿车驾驶员下车询问,约4分钟后,刘女士从地上站起来,又过了不久,白色奥迪车驾驶员转身回到自己车上,随即开车离开。

  对于这起事故,西安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在之后开具的事故认定书上,对肇事司机做出罚款100元,扣2分的处罚。并没有认定此案件为肇事逃逸。

  7月4号下午,西安市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勇、副中队长谭建平、处理事故民警宁佐峰,做客1018陕广新闻《有话好好说》直播间,对这起案件的几个争议点进行解释。

  当天,西安市交警支队约谈了事故当事人刘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并给出了行政复议的结果:责令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对该事故重新调查、认定。高新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勇表示,高新大队将重新开展调查,对这起事故做出新的事故认定

  今天,1018陕广新闻收到了高新大队对于这起事故的最新认定结果:王某驾车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过错王某在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能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刘某搀扶至路旁,驾驶车辆自行离开现场,已构成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