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7月8日从省招生办获悉,2018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于8月18日至23日进行。

  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今年中考,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须具有陕西省户籍或陕西省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

  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只招收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须参加今年中考,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工作由陕西省招办统一组织,各市(区)招办具体实施。艺术、体育类单独招生录取,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陕西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三二连读院校)的招生,由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组织进行,同时在录取名单上共同签字确认。省招生办明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