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欢)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月25日宣布,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这也是自2010年以来首次对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机制会对我们日常用气带来哪些影响呢?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最大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记者了解到,门站价格某种意义上可理解为天然气批发价格。

  西安市民:“一个月就是二三十方天然气。”

  西安市民:“基本没统计,一个月五十块钱,一个季度一百五十块钱。”

  目前,我省居民用气实行阶梯计费,对于普通居民而言,年用气量在480立方米以下的,价格为1.98元每立方米,每年在天然气使用上的支出为950.4元。按照门站价格最大涨幅0.35元来计算,天然气单价为2.33元,年用气量480立方米,那么价格调整后,普通家庭天然气费用支出将多168元。

  记者:“最多是每方涨三毛五,这个涨幅您能接受吗?”

  西安市民:“我觉得还行,因为现在物价都在涨。”

  西安市民:“1.98元还能接受。”

  记者:“如果它要再涨上几毛钱呢?”

  西安市民:“这个东西最好别涨价,关系国计民生最好别涨价。”

  事实上,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并不意味着大家购气价格会立刻调整。我国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且调价前必须按规定履行价格听证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