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纪委公开曝光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省工信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陕西经济联合会原会长许蒲生违规购买月饼、购物卡等问题。2013年中秋节前,许蒲生安排省纺织协会为厅机关职工购买月饼,花费共计17.4万元;2016年春节前,经许蒲生同意,省纺织协会为该联合会职工购买购物卡,花费共计7.7万元;2013至2017年,许蒲生违规领取和接受省软件协会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2017年12月,许蒲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杨凌示范区经贸安监局局长刘仲山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2017年,刘仲山收受作为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某公司所送价值1000元购物卡2张。2017年6月,刘仲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汉中市略阳县政府副县长郭兴元借机敛财问题。2017年3月,郭兴元在办理其母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礼金2.49万元。2017年12月,郭兴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5月,该局多次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费,共计34.4万元;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共计25.21万元。2017年11月,该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赵新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石淑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对该局负责人的问责追究正在进行。
5。榆林市吴堡县原丁家湾卫生院院长李开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至2016年,该院多次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共计4.85万元。2017年11月,李开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渭南市蒲城县司法局局长石百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该局多次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共计2.19万元。2017年12月,石百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西安市经发经贸公司总经理刘星飞违规报销培训费用问题。2016年3月、6月,刘星飞在该公司违规报销个人参加某商学院培训的相关费用,共计9.58万元。2017年12月,刘星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8。铜川市建设项目管理处主任杨俊忠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3年2月至2017年4月,该处借用作为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某公司越野车一辆,相关费用由该处承担。2017年12月,杨俊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商洛市镇安县建筑勘察设计院院长李晓沛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李晓沛与该院6名工作人员,以加班为由,2次在农家乐聚餐,公款报销990元。2017年9月,李晓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