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杨 实习生 慕春雨)日前,西安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争取5年内实现百万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全力推进大西安建设。

  《意见》包括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制度、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4个方面18项具体内容,提出在每个区县建成至少1家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平台。

  《意见》指出,大学生自主创业将给予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西安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3年内普通高校或5年内“985”“211”院校毕业大学生,可纳入人才公租房保障范围,免于资格审核,给予1—2年租住过渡期,过渡期内执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同时加大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力度,采取政府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购买社会房源、长期租赁等形式,多渠道筹措房源,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阶段性住房困难。另外鼓励用人单位自筹自建人才安居房,优先解决在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问题。

  《意见》强调,西安市政府每年将举办一次西安创业大赛,对获得一等奖的创业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的创业项目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等奖的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对上述项目落地西安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5—20万元一次性无偿资助;对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条件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意见》要求,西安市各部门要定期梳理、公布扶持政策,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解读,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关注西安、留在西安,创业兴业、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