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李佳)买了一套房子,还进行了公正,可卖房人拖延了快20年都没协助买房人过户。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西一路法庭审结了一起因过户问题引起的长达近20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官露天审案,用法、理、情解开当事人心结。

  1998年7月,原告杨某林与被告殷某、杨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两被告自愿将其名下位于本市新城区东新街小区住房一套出售给原告杨某林,双方进行了公证。后原告将购房款一次性支付给两被告,两被告也将拆迁安置协议书的原件及相关凭证交予原告。后原告多次找到两被告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遭到拒绝,原告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及其书记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因被告年纪较大且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来法院领取传票和相关诉讼文书,为了妥善处理本案,办案法官来到被告家中,倾听他们述说纠葛。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借用社区临时办公场所露天对本案进行了审理,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存在的过失,并愿意协商解决以消除了隔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屋买卖纠纷获得圆满解决。